各省、市、县级文明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省文明委2013年第一次会议精神,省文明办、市文明委分别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文明单位中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赣文明发电〔2013〕32号)、吉市文明委〔201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此外,各省级文明单位要求组建3-5人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请各有关单位于
附: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文明单位中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通知》
新干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