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省文明委《江西省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赣文明委[20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干实际,现就我县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开展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遵循道德建设规律,坚持道德教育和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群众自我教育和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解决全县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积极抓好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服务、公共秩序三大领域的教育治理,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深化道德教育,强化集中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力争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二、任务分工
(一)加强公民道德教育
1.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建好用好“道德讲堂”。
(1)围绕强化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推进“道德讲堂”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运行。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
(2)组织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进入“道德讲堂”,引导他们用道德良心做产品。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结合学校特点,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要内容,在广大学生中搭建起学校德育教育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时代楷模、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
(1)开展第三届全省道德模范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表彰、宣传活动,隆重举办颁奖晚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组织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交流活动,推出“平凡的感动”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参与评选 “2013感动江西人物”。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新干县报、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
(3)继续在全县开展道德模范故事巡讲活动,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文联
(4)继续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行奖励帮扶,培育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5)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运用通俗读本、文艺作品、论坛讲座等方式,传播道德理念,培育良好社会风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文联、县社科联、县信息中心。
(二)实施文明引导行动
1.实施“文明餐桌行动”。
在全县以餐饮店、宾馆酒店、学校(机关)食堂为重点,推进以“文明用餐远离浪费”为主题的文明餐桌行动。研究制定奢侈浪费行为管理办法,将“文明餐桌行动”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测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商务局、县教体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实施“文明交通行动”。
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文明交通监督岗,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引导活动。将文明交通内容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测评。加强督促整改,加大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和现象的处罚和曝光力度。
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报、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
3.实施“文明旅游行动”。
深化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重点抓好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
4.实施“网络文明行动”
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上网不说脏话,不信谣传谣,把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网站建设和日常管理之中。加大对办网法人的约束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外宣办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工信委、县工商局、县教体局、县信息中心
(三)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1.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用道德实践提升文明水平,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
(1)组织“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主要内容的“三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教体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2)组织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抓住重点场所,组织车站、机场、主要交通路口和重点风景旅游区的志愿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火车站、县旅游局、团县委、县妇联、县长运公司
(3)探索各级文明单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加强注册培训管理,经常性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新模式,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4)开展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评选表彰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理念,营造助人为乐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厅、团县委、县妇联
2.大力开展做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活动。
在全县文艺界开展做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活动,发挥文艺工作者在培育社会正风正气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文联
3.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优质服务”活动。
在全县窗口单位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引导从业人员热情、周到、诚信服务。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
4.深入开展做诚信企业活动。
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拓展空间,扩大外延。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委、县质监局、县科技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加大管理整治力度
1.加强对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力度。
组织文明监督员对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规劝、警示惩戒,发动广大市民利用手机和相机记录身边的不文明现象,县内媒体开设相关专栏曝光失德败德行为。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
2.加强行业不正之风的管理和监督。
(1)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运用专项治理和办案手段,惩治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县纪委、县纠风办
责任单位:县综治办、县司法局
(2)加大反不正之风工作宣传力度,拓宽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受理、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县报、县信息中心
(3)加强部门和行业风气建设。以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和政风行风热线为载体,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提升服务。
牵头单位:县纠风办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广播电视台、县报、县信息中心
3.重拳打击食品药品行业中存在的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损害消费者健康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成本,树立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行业自律。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新闻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4.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1)规范政府行为,严格履行其对社会的承诺。政府机关、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带头严格遵诺守信。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公信力,取信于社会,做诚信的表率。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政府部门机构、县内主要媒体
(2)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信息咨询等社会化网络体系,积极向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促进企业信用监督约束激励机制的有效形成。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5.推动建立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探索建立个人诚信档案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失信惩罚制度,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人民银行新干支行
责任单位: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商业银行
(五)开展道德评议监督
成立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级以上道德模范、学校教师、媒体记者和市民代表组成的道德评议团,深入食品药品企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明察暗访,评估道德状况,督促解决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县大人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新干县报、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利用公益广告普及道德规范。
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制作、征集、宣传工作在各类媒体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刊播一大批优秀的公益广告,普及道德行为规范,并逐渐形成长效机制。
零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县报
2.及时宣传报道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发展。
在主要媒体设立道德建设专题专栏,宣传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促进活动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报、县信息中心
三、组织领导
1、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县文明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推进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各有关单位要明确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员。活动开始阶段,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附后)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协同配合。
2、建立长效机制
把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纳入社会管理,加强重大公共政策的道德影响评估,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法律制度环境。把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纳入全县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作为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促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3、务求工作实效
活动启动后,各地各部门要分别作出部署,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提出本地区本行业教育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务必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纠风办、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综治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信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火车站、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旅游局、人行新干支行、县农业局、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文广新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等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