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精神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为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办的工作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学雷锋文化志愿者进乡村少年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组织民间手艺人、科普志愿者以及在文学、音乐、舞蹈、书画等方面有专长的志愿者进乡村学校少年宫,通过文化志愿服务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文化涵养,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二、活动安排
1、县文联、县科协分别组织民间手艺人、科普志愿者或在音乐、舞蹈、书画方面有专长的志愿者,深入我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于5月30日前与结对学校负责人联系落实相关事宜,暑假前、暑假期间各组织一次活动、下半年组织两次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2、县文联、县科协分别与我县两所乡村学校少年宫进行结对服务(见附件)。
3、各有关单位、学校要收集好活动方案、志愿者签到表、活动图片、媒体报道(包括网络媒体)等档案资料。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加强对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分别制定落实活动方案。
2、突出特色,精心组织。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加强组织动员,集中力量开展好富有特色、内容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关爱行动的社会影响力。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内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积极营造好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将活动方案、志愿者名录、活动总结表彰、媒体报道等档案资料(包括文字、音像、照片和网络资料)于7月20日前报送县文明办,联系人:黄新平,电话:2160533文明办邮箱:xgcwb2007@ 163.com.
新干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