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峰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农林场: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干县城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yabo亚博体育 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新干县城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保障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根据《新干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干安发〔2018〕6号)、《关于开展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干安发〔2018〕13号)等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在县城区公共场所组织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一批公共场所用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用电总体水平,加强用电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用电责任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主要整治县城区公共场所存在用电的区域。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安全、城管的领导任组长的新干县城区公共场所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城管局局长、县工信委主任任副组长,县供电公司、县安监局、县委政法委、县消防大队、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城乡建设局、县城投公司、县旅发委、县林业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房管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市场管理局、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火车站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管局),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此次活动的牵头组织、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按照分片负责的原则,县城管局负责湄湘河以北,县工信委负责湄湘河以南的用电安全整治,其它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区公共场所、公园广场湖泊水域警示、路灯、地灯、喷泉、音箱、游玩设施、跳舞用电、城区容易内涝的排水设施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工信委:负责供电行业用电安全的监管;
县安监局:负责公共场所用电安全的综合监管,监督行业用电安全教育、培训、防触电警示牌设置等;
县消防大队:负责大型商场、超市、KTV、酒店、宾馆、厂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消防器材配备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市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工程项目、未移交工程项目涉及路灯安装(铺设线路深度达标、安装漏电保护器)、建设施工用电的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城投公司:负责在建工程项目、未移交工程项目涉及路灯安装(线路铺设深度达标、漏电保护器安装)、施工用电及滨江大道的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旅发委:负责东山欢乐谷湖泊水域警示、亮化设施、喷泉、音箱、游玩设施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林业局:负责城东湿地生态区、龙山公园湖泊水域警示、亮化设施、喷泉、音箱、游玩设施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民广场喷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委政法委:负责监控探头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交通信号灯、监控探头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房管局:负责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及保障性住房电梯、庭院灯、喷泉、游玩设施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水利局:负责县城区水库、河流、湖泊、排涝站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城区渡口、码头、汽车站、微公交充电桩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供电公司:负责变压器、漏电保护器、变电箱、架空线路裸露脱皮老化、电表箱迁移、居民区线路老化锈损以及无物业住宅小区的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暑期学生防触电、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
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负责通信配电箱、铁塔等用电安全排查整治,禁止擅自搭挂供电线路;
县火车站:负责管辖区域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农贸市场用电安全排查整治;
各乡镇政府(洋峰街道办、黎山林场)也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举措,做好辖区公共场所的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7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在6月7日前将自查情况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吴小勇13979674628,邮箱:xgxylgls@163.com)。
第二阶段:督查抽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县城管局、县工信委牵头根据第一阶段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督查组分工如下:
第一组:县城管局牵头,成员: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各派1-2名熟悉电力安全业务的人员参加。
督查范围:湄湘河以北公共场所用电隐患地点。
第二组:县工信委牵头,成员:县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县城管局各派1-2名熟悉电力安全业务的人员参加。
督查范围:湄湘河以南公共场所用电隐患地点。
第三阶段:整改实施阶段(6月15日至6月28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督查抽查组通报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保证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认真总结用电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形成公共场所用电安生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9日至7月1日)。县城管局、县工信委牵头组织的督查组分别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把做好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保障公众场所用电安全。
2.细化措施,确保实效。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生产运营单位落实整改。对隐患严重的生产运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3.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县城管局、县工信委要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职责,推动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督查暗访制度,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公共场所用电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